拟于11月9日16:00在体育学院会议室召开领队、主教练动员会。 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须准时出席,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报名名单》。 会议结束后,成立了本次大赛组委会,全面负责本次大赛的组织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 竞赛规则
1、比赛按照实际参赛队伍数量进行分组。 种子队将根据2022年比赛成绩确定,并以“U”形式分组。 拟采用单循环赛、淘汰赛制。
2、2022年比赛中未取得成绩的队伍将通过抽签的方式进行分组。
3、参赛队伍不足7队的,采用单循环赛的方式确定名次。 若参赛队伍超过8队,则先采取单循环赛制,然后进行淘汰赛。
4、淘汰赛若出现平局,不进行加时赛,直接通过点球决出胜负。
第九条 排名的确定方法
1、每场比赛,胜队积3分,平局积1分,负队积0分; 积分多的球队将排名第一。
2、若两支或两支以上队伍积分相同,则按以下条件排名:
(1)积分相同的队伍,相互比赛积分多的排名靠前;
(二)积分相同的球队之间,净胜球多者排名靠前;
(3)比赛中积分相同且进球数多的球队排名靠前;
(4)单循环赛积分相同且净胜球较大的球队排名靠前;
(5)单循环赛积分相同且进球数多的球队排名靠前;
(六)如仍平局,则进行抽签决定名次。
第四章 规章制度
第十条 竞赛规则
《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简化版)实施
第十一条 比赛场地
1、所有场馆设施、设备均按照《五人制足球比赛规则》执行。
二、比赛场地: 1、比赛场地:20×40米。 2. 目标:2×3米。
第十二条 全场比赛时间为30分钟(上、下半场各15分钟),半场休息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比赛用球为4号足球。
第十三条 参赛者
1. 每队比赛五名球员,其中必须有一名守门员。 比赛过程中,场上球员可以随时更换,但必须先下场,后上场。 被替换的球员可以再次以替补身份参加同一场比赛。 换人时,球员必须在换人区域进出场地。 死球时必须更换守门员,并由守门员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边线出界踢,在出界点恢复比赛。 边线球的助跑距离不得超过两步。
2. 如果比赛期间每队在场人数少于 3 人(包括守门员),则比赛暂停正式足球比赛全场时间,判给对手 3:0 获胜(为达到某种目的而故意弃权的球队将被判并受到纪律委员会的追加处罚)。 暂停比赛时比分超过3:0的,以现场比分为准;
第十四条 比赛服装
每队必须拥有深色和浅色不同颜色的两套比赛服装和防护袜。 服装颜色必须在官方报名表上仔细填写。 比赛期间,选手必须与报名名单相符,否则将不被允许参加比赛。 守门员比赛服装的颜色应与其他队员明显不同; 比赛队员的裤袜颜色必须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 场上队长必须携带自己的6厘米宽臂章,臂章与球衣颜色明显不同; 全队比赛服装和防护袜的颜色必须相同,违反规则者将被禁止参加比赛。 运动鞋为橡胶底、帆布面或软皮面的无钉足球鞋。
第十五条 工作台和技术领域
第四个正式替补席左侧面朝球场方向的替补席为主队,右侧的替补席为客队。 中场休息时,两队交换替补位置。
第十六条 犯规和不当行为:判罚直接任意球的犯规,除五人制比赛规则规定的犯规外,还包括铲球。
第十七条 黄牌和红牌
如果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或者在所有比赛中累积2张黄牌(如果没有纪律委员会决定追加处罚),则下一轮(比赛)的比赛将自动停止。 因红牌或纪律处罚而被停赛的教练、球员或官员不得进入替补席和比赛区域。 上述人员不执行本条款的,其所属运动队将被视为退出比赛,并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 比赛取消
如因天气、场地因素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比赛无法按时开始,组委会将决定更改比赛日期。
第十九条 退赛
参赛运动队未经赛区组委会许可或非不可抗力原因有下列行为的正式足球比赛全场时间正式足球比赛全场时间,经校园组委会核实后,视为退出比赛:
1、未在规定时间(8分钟)内到达比赛现场;
2、比赛过程中拒绝继续比赛;
3、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故意放弃比赛的;
4. 比赛结束前离开比赛场地。
如果运动队被视为退出比赛,则其将承担全部责任:
1、取消该运动队今年的参赛资格和所有比赛成绩,取消其他运动队与该运动队比赛的积分、进球数和失球数。
2、报联赛组委会纪律委员会进一步处理
第五章 比赛监督、主裁判、裁判员
第二十条 竞争监督
各参赛队指定竞赛督导员,按照有关规定对比赛及赛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价。 竞赛监督工作直接对组委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 首席裁判长和裁判员
1、主裁判和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定。
2、裁判员在赛区参与裁判工作时,必须遵守组委会的各项规定。
第六章 费用与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团队接待及费用
各级比赛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参赛队所在学院承担。
第二十三条 奖励措施
团体运动员前八名将颁发证书,其成绩将计入学院今年群众体育总成绩和体育文化节团体成绩。
第七章 资格审查
为端正竞赛作风,凸显山东大学大学生足球竞赛“育人”宗旨和教育特色,充分体现“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精神,各有关领导请各参赛院校对参赛队伍报名情况进行审核。 运动员资格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和把关。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将通报全校。
(一)组委会将在赛前、赛中、赛后认真审查参赛运动队(队员)的比赛资格。 赛前如发现不符合参赛资格的,取消其参赛资格,不得再报名。 比赛期间或赛后发现不符合比赛资格的,将取消其或所在团队的比赛资格。 分数。
(二)凡对参赛运动员(队)资格有异议和申诉的,须在赛前向组委会提交由领队签字的书面《申诉报告》和2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 。 一旦受理,申诉成功则退还原申诉费,申诉不成功则不予退还。
文/山东大学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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