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是一项竞争激烈的运动,为了掌握比赛主动权并最终取得比赛胜利,双方球员都会拼尽全力去竞争、去拼搏,因此裁判必须确保比赛在公平的原则下进行。
但足球赛场上严禁出现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裁判员也必须按照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对赛场上发生的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上述两次犯规可以解释为:
(a) 严重犯规是指比赛期间,运动员对对方运动员故意、暴力的犯规。
(二)暴力行为是指比赛过程中或者死球状态下球员的犯规,球员的目标不是球而是对对方球员的暴力犯规。如该行为发生在比赛过程中,裁判将判给对方在犯规地点直接任意球(如犯规地点在禁区内,则判给对方点球);如该行为发生在死球状态下,裁判将根据犯规前的情况,以掷界外球、任意球等方式重新开始比赛。但如该行为发生在比赛过程中或者死球状态下,针对的是队友、裁判、边裁、观众等,仍视为暴力行为;如该行为发生在比赛过程中的赛场上,裁判将判给对方在犯规地点间接任意球; 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比赛期间的比赛场地外,裁判将在犯规发生时球的所在位置坠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死球时,裁判将从犯规发生前的情况重新开始比赛(掷界外球、任意球)。
2. 解决>
(a) 如果球员用一条腿或两条腿从后面铲球,且铲球不危险,则允许铲球。但是,如果裁判认为球员的铲球不是故意铲球,而是铲球对手,则将判罚直接任意球,并向犯规球员发出警告。
(b) 如果一名球员从后面铲球,且动作剧烈,且几乎没有机会击中球,裁判必须判罚任意球,并将犯规球员罚出场外。
3. 对守门员的犯规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球员将被视为犯规:
(a) 向守门员跳起,意图顶球;
(b) 在守门员面前干扰以阻止其射球;
(c) 踢角球时,站在守门员前面,以便在球进入比赛状态前占据有利位置来阻挡守门员。
(d) 当守门员发球时,一名球员试图踢球。
4. 阻止
如果球在球员控制之下,而球员没有用手臂保护球以防止对手抢球,则不应视为阻挡。
如果一名球员为了延缓对手的进攻而在其正前方阻挡对手、或跑动到对手与球之间、或将身体置于对手与球之间,裁判应判给对手间接任意球。
但是,如果球员为了阻止对方球队进攻而故意用手、手臂、腿或其他身体部位进行身体接触足球比赛常见规则,裁判将判给对方球队直接任意球。如果犯规发生在禁区内,则应判给对方球队点球。
5. 倒钩射门或凌空抽射
若裁判员认为对方队员上述踢球不构成危险动作,则允许。
6. 跳向对手
如果球员跳向对方球队并意图用头顶球,裁判应判给对方球队直接任意球。
7. 队员们用手互相拉扯
如果球员从背后用手、手臂、腿或身体对对手犯规,裁判将根据规则第十二章的有关规定判给对方直接任意球。在死球状态下,球员为阻止对手移动而做出的任何拉扯动作仍被视为犯规,并将受到必要的处罚。
8. 对手球或拉扯对手的球员的警告
一般情况下,裁判很少会对手球、拉球等犯规行为给予警告,但裁判必须认定以下行为属于不当行为,并对犯规球员给予警告:
(a) 当球员不可能踢球或触球时,用一只手或双手推球或握住球,以防止对手触及球。
(b) 一名球员拉球是为了试图阻止对手接到球。
(c) 如果球员为了阻止对方进攻球员得分而用手触球,则应根据上述第 12 章国际板球理事会决议第 16 条的规定受到处罚。
9. 任意球
(a) 裁判判罚间接任意球时,裁判手势应向上举起。裁判手势直到球被其他球员踢出或触及,或球被踢出后立即变为死手势时才结束。
(b) 每当防守队员故意拖延对方球队的任意球时,裁判员应警告防守队员(黄牌),如果该队员再次犯同样的犯规,应将其罚出场外(红牌)。
(c) 踢任意球时,如果防守队员过早冲出人墙,并在球被踢出前距离球 9.15 米以内,裁判员应向该队员发出警告。如果该队员再次犯同样的犯规,应被罚下场。
由于规则明确规定,在发任意球时所有防守队员必须退到距离球至少9.15米的位置,为了尽快恢复比赛,裁判必须根据场上情况做出正确的判定。
10. 点球
(a) 罚点球时的行为 罚点球时,守门员必须站在球门线上,不得移动。除守门员和主罚球员外,其他球员必须站在距离罚球点至少 9.15 米的罚球区外,并且只有在球被踢出时才可以移动。
凡违反上述情形者,裁判员将按照规则第十四章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b) 上半场或全场结束前的点球 在上半场或全场结束并且时间延长的情况下进行点球时,如果球被踢出后,触及球门柱、横梁、守门员,或者连续触及球门柱、横梁或守门员,然后进入球门,如果没有犯规,应被判进球。
11. 球员处于越位位置
(a)处于越位位置本身并不构成犯规。
(b) 如果裁判员认为,在球被同队队员踢或触时,同队的队员处于越位位置。
如有(1)干扰比赛或对方球队,或(2)试图利用越位位置获取优势,则应作出越位判决。
(c) 如果球员处于越位位置,则不会被判越位:(1)仅仅因为他处于越位位置;或(2)如果他直接获得球门球、角球或掷界外球。
12. 守门员
必须遵守以下原则:守门员在自己的禁区内
(a) 守门员用手接到球后,持球、运球或将球抛向空中,向任何方向迈出超过四步,或在迈出四步之中、之前或之后,虽然球已进入比赛状态,但在禁区外的队友或禁区内或外的对手触球之前,守门员再次用手触球;或 (b) 裁判员认为守门员是出于战术目的拖延比赛,以便为本队获取不公平的优势。
在上述情况下,裁判员应判给对方球队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13.连续犯规
如果运动员屡次违反规则,裁判应该给予警告。
14. 一名球员因两次警告被罚下场
如果球员因第二次受到警告而被罚下场,裁判应先出示黄牌,然后立即出示红牌。
15. 替换
场上需要替换的队员必须征得裁判的允许,并等到比赛进入死球状态后才能离场,此时替补队员可以从中线进入球场。
16. 队员受伤
当球员受伤时足球比赛常见规则,在裁判允许的情况下,球队官员可以进入球场,但只能确认伤情并将球员抬离球场,而不能在场上提供护理。
17. 对裁判的态度
对裁判判决提出抗议的球员应当受到警告;侮辱、谩骂裁判的球员应当被罚下场;场上的队长虽然对球队负有责任,但也有特权。
18. 界外球
掷界外球必须在边线一米以内进行;防守队员不得站在掷界外球者面前进行干扰。
19. 延迟时间
拖延比赛的玩家应被视为不当行为并受到警告。
(一)团队成员
——假装受伤。
- 踢任意球时,故意将球放在错误的位置,以让裁判纠正,然后再将球放在正确的位置。
— 似乎正准备掷界外球,突然将球交给队友接球。
——裁判员在停止比赛后将球踢走或者用手拿走。
- 裁判判定任意球后,防守球员站在球前,为队友提供形成人墙的时间。
- 界外球和任意球的发球延迟过多。
——替补其他队员时,场上队员延迟离场。
(二)守门员
——为球队争取时间所采取的策略。
20. 进球庆祝
进球后,球员可以在场上正常允许范围内庆祝,但不得拖延时间、冲出场外(越过广告牌、冲向观众席或替补席)、或做出不当行为,裁判应给予警告。
21. 比赛期间喝水
当比赛陷入死球局面时,球员只允许在场边喝水,但不允许将塑料水袋或其他盛水容器扔进场内。
22. 鞋钉检查
当球员即将走上球场开始比赛时,裁判员必须在边裁的协助下,检查从休息室通往球场的走廊上球员的鞋钉。
23. 团队成员装备
裁判必须确保每位球员的着装符合规则第 4 章的要求。球员必须注意,他们的衬衫必须塞进短裤里,袜子必须拉起来。裁判还必须确保每位球员都佩戴护腿板,并且没有球员穿着任何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服装。
24. 点球大战规则
点球大战(淘汰赛决胜负)规定 淘汰赛中,若两队打平,则以点球大战决出胜负(打平则不抽签)。
1970年6月27日,国际理事会在会议上接受了国际足联的建议,停止使用抽签来确定淘汰赛中平局的两支球队晋级或获奖的方式,而是以比赛结束时的点球大战来代替,并按照以下规定:
1. 裁判选定一个球门进行点球比赛。
2. 裁判员叫双方队长以投注方式决定先开球方,猜对的一方先开球。
3. 裁判必须记录每位球员的罚球情况。
4. (a) 除下列(c)和(d)款规定外,每队应踢五次球。 (b) 所有球应轮流踢。 (c) 如果在每队踢完五次球之前,一队明显占优,即进球数多于另一队五次球所能进的球,则比赛结束。 (d) 如果两队均踢完五次球,进球数相同或两队均未进球,则应按相同顺序继续进行点球大战,直到两队踢完五次球,进球数相同(不超过五次球),并且一队比另一队多进一球。
5.根据第 4(a)、4(c) 和 4(d) 款的规定,射门次数较多的球队,无论踢球次数多少,均可晋级下一轮或被宣布为比赛的获胜者。
6. (a) 除下文(b)款规定外,只有在比赛结束时或规定的加时赛结束时在场上的球员,包括任何经裁判员许可或未经裁判员许可而暂时不在场上的球员,才可以参加点球大战。 (b) 在点球大战中,如果守门员受伤,可以由尚未完成规定换人数量的替补队员替换。
7.每个点球应由两队球员轮流踢,直至场上所有球员,包括守门员或按照第六条规定替换下的替补球员,均已踢完一次,然后同一队的球员可以踢第二次。
8.根据第6款的规定,在点球大战期间,球员可以随时与守门员交换位置。
9. (a) 点球大战期间,球场上除主罚点球的球员和两名守门员外的所有球员都必须在中圈内。 (b) 与主罚点球的球员同队的守门员必须位于比赛场地内,在禁区外,距离点球点至少 9.15 米,位于与球门线平行的线后。 (c) 点球前,守门员必须站在球门柱之间的球门线上。
10.除上述第1条至第9条的规定外,竞赛规则和国际理事会的有关决定也适用于点球大战期间出现的情况。
注:若点球大战前出现光线不足的情况,比赛结果将以掷硬币或者抽签的方式决定。
关于比赛裁判的补充说明
关于比赛裁判的补充说明
罚点球时裁判应该做什么:
1.选择点球门,点球前先看看两队球迷支持哪个球门。
2.猜中中奖号码的一方先进行点球。
3、除两队球员外,其他官员、教练、领队等无关人员必须离开比赛场地。
4.除主力队员和两名守门员外,场上其他队员均应位于中圈。
5.主罚球队的守门员应在禁区外(见“罚球决定结果示意图”)。
6.执行点球时,要特别注意守门员的犯规行为,例如踢球前的移动。
7. 认真记录点球情况。
8. 与两名中立边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例如,一名边裁组织球员轮流在中圈罚球,另一名边裁则协助边裁确认球是否进入球门。
9.裁判员必须认真、正确地组织罚球,并必须按照规则执行。
10. 点球不是比赛的正常组成部分,它只是决定比赛结果的一种方法。
11. 若点球大战期间照明设备受损,导致比赛无法继续进行,则将以投注或抽签的方式决定获胜者。
12.受伤的球员无需参加点球大战。
13. 选择主罚球员是两队的职责,而裁判的职责是确保罚球正确进行。
14.如果某队所有队员都已接受点球,则第二轮点球不必按照第一轮的顺序进行。
15. 比赛中被出示黄牌的球员,如果再次做出与点球时被警告相同的行为,将被罚下场。
16.若比赛在加时赛结束后、点球大战开始前,比赛场地照明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在一定时间内修复,则由裁判通过投注或者抽签的方式决定获胜者。
17.未参加常规比赛(包括加时赛)的替补球员不得参加点球大战,除非守门员在点球大战中受伤。
18.如果一支球队有10名球员主罚点球,但有一名球员被罚下场,则第11个点球可以由任何一名主罚点球的球员主罚。
19.如果加时赛结束后,有球员离场,拒绝参加点球大战,且这些球员没有受伤,裁判员应停止点球大战,并在赛后将情况书面报告主管部门。
20.在以点球决胜负的比赛中,或正常比赛结束后仍需进行点球时,如果球击中球门柱、横梁或守门员身体并弹入球门,该进球有效。
技术领域:
1.技术区规格:距替补席两侧;米,在距边线;米处垂直画一条线(如图所示)。
2、技术区人数按比赛规则规定确定。
3、根据比赛规则,具体指挥须在比赛前确认,不得更换。
4.只有被允许在技术区域内发出战术指令的人员,在发出指令后必须立即返回裁判席,并且不得干扰裁判员的工作。
5.除下列情况外:场上队员受伤,裁判员允许教练员或其他官员进入比赛场地。
6.教练员和其他在技术区内指挥比赛的人员应对其从比赛开始到比赛结束的行为负责。
替补裁判员的职责:
1.遵守比赛的有关规定,在裁判员、边裁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足球比赛常见规则,担任替补。
2、比赛开始前,组委会必须明确,如裁判员不能继续履行现场职责,则应由替补裁判员担任该场比赛的主裁,或者由第一边裁担任主裁,替补裁判员担任边裁。
3、根据裁判员要求负责比赛前、比赛中、赛后的体育场馆管理工作。
4.负责比赛期间的换人。
5.负责比赛中更换比赛用球。比赛中途如需更换比赛用球,须经裁判同意后方可使用备用球。
6、负责替补队员进场前检查其装备,如发现替补队员装备不符合比赛规则要求,应通知边裁,并告知裁判员。
7、由于竞赛规则对替补裁判员的职责没有明确规定,替补裁判员应当协助裁判员进行赛前、赛中和赛后的工作。
裁判员与边裁之间的合作:
在以往的比赛规则中,并没有涉及比赛中裁判与边裁之间的关系,但规则第5章和第6章关于裁判和边裁的权力的规定,应该被恰当地理解为合作。规则第6章规定,每场比赛应指定两名边裁,他们的职责(服从裁判的决定)应该是:
(a) 当球成为死球时举旗。
(b) 当球越过球门线时,指示是否应判罚角球或球门球。
(c) 指定掷球入界的一侧。
(d) 协助裁判员执行规则。
援助包括:
1. 当整个球出界时发出信号。
2. 指定哪一方发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3. 提醒裁判注意粗暴的比赛和不当行为。
4. 提示裁判替换球员。
5. 对裁判提出的任何问题提供建议。
中立边线裁判员
关于上述协助,中立边裁提供的建议是最好的。由于俱乐部的边裁都有其局限性,上述2.3.4项一般不用于非中立边裁的协助。如果是中立边裁,则必须以助理裁判的身份使用。在这种情况下,裁判必须知道如何采取不同的态度,因为实际上有三个人在管理比赛,但裁判仍然是主要人物,边裁以适当的方式协助他控制比赛。
俱乐部边线员:
为了获得俱乐部边线裁判员的最有效合作,应采取以下步骤:
1. 双方俱乐部的边裁应在比赛前向裁判报告并接受其指示,并应被告知,无论边裁的意见如何,裁判的判决应为最终判决并无条件。
2. 俱乐部边裁的权力是在球完全越过边线时发出信号,并指示哪一方应将球扔出界外,但最终决定应以裁判员的判决为准。
裁判应牢记上述特殊职责,并在比赛前决定如何要求俱乐部的边裁协助,并明确告诉他们如何才能最好地协助。三人在任何比赛前进行协商至关重要。裁判作为三人的领导者,必须能够清楚地向他的助手指示如何最好地协助他。为了避免混淆,裁判的指示必须明确。边裁必须明白裁判拥有更重要的权力。如果他们之间有任何分歧,他们必须无条件接受裁判的决定。边裁必须协助裁判,既不能干涉太多,也不能产生对抗性。
如果边裁全为中立,裁判员应采用对角线裁判制;如果边裁不中立,裁判员应告知边裁所采用的方法。裁判员应在下列情况下配合边裁,并向边裁指出:
(a)比赛时间以裁判手表为准。
(b) 每位边裁只负责自己半场的比赛。
(J 他们在比赛前的任务,例如检查所有的比赛器材等。
(d) 根据需要,确定谁将担任第一边裁。
(~踢角球时站立的位置。
(f) 如果您看到边裁发出的信号但没有遵照执行,您应该向边裁发出信号。
(g) 掷界外球时裁判和边裁之间的分工和权限。有些裁判专门负责手部动作,而边裁则负责注意脚部犯规。裁判不应只盯住球场的一条对角线。当由于球场条件、风、阳光或其他情况而需要换到另一条对角线时,裁判应向两名边裁明确说明其意图,边裁应立即换到球场另一半的指定边界线上。由于球场的整个长度都被利用,以这种方式换对角线的好处是更容易看到边线附近发生的情况。可以增加其他方面的协调,但重点是三人都应该了解每一项。
裁判员和边裁员的信号:
本书所列手势图已获国际足联理事会认可,供各会员协会注册的裁判使用。本书第74至77页列出了裁判手势,这些手势简单易懂,被裁判广泛使用。
裁判在比赛中无需解释自己的判罚或模仿犯规动作,在适当的情况下,裁判可以用简单的手势或语言来增进与球员的理解和沟通,这对球员和裁判都有好处。裁判在比赛中夸张地模仿犯规是无礼的,也容易引起误解。
比赛中,裁判应指出球被抛出界外的地方,防止球员乱扔球,违反规则。一句“继续吧,很好”可以让球员明白裁判不是错过了犯规,而是把握住了好球的时机。即使球在出界前轻微碰到其他球员,裁判也应示意,这样更有利于裁判和球员之间的理解,让双方关系更加融洽。
裁判的所有信号都应该简单明了。这些信号是为了有效地控制比赛,确保比赛尽可能顺利进行。这些信号是为了指示比赛的下一步进程,而不是当时正在发生的事情。
伸出一只手臂指向方向,表示是角球、球门球、犯规或点球等方向。高举一只手臂表示任意球是间接任意球。如果球员礼貌地询问任意球是直接任意球还是间接任意球,裁判可以用简单的语言回答,这样有助于双方互相理解。
规则第5章和第6章以简单明了的方式解释了裁判员和边裁员的职责。裁判员正确使用哨子、语言和手势,边裁员恰当使用旗帜,有利于相互理解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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